二00八年四月三日下午我所召开全体会议,我所主任魏贵勤律师主持了会议。会议首先传达了北京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北京市律师协会关于2008年律师注册的通知,并宣布我所作为参选单位参与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司法局关于2006-2007年度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的评选活动,所里十分重视,并表示会积极配合上级机关的工作要求。在会中主任要求继续增强律师的素质,为当事人提供更专业的服务,同时鉴于今年我所新增5名实习律师,主任对实习律师的实习情况做了具体的安排,强调律师的传、帮、带作用。
另讯 我所2008年律师注册工作,在所领导督办下,行政人员合理安排,全体律师共同努力,于2008年4月15日上午9点接到律协通知后,于4月16日上午10点仅用17分钟,23名律师就注册完毕。
2008年4月15号上午八点半,所里刚刚开门,就走进来一位年纪很大的女士找马骏律师。对我们所来说她已经是熟人了,因为这已是第四次来到我所寻求法律帮助了。这位女士姓高,是我们所在宣武区某个法律援助社区的一位普通居民。因为高女士已遇花甲之年,再加上没有什么文化,所以对自己所涉及到的法律纠纷,没有自信,觉得自己的事情不能够得到妥善的解决,加之记忆力差,几天后就把律师的解答忘了大半。马律师没有丝毫的拒绝之意,四次耐心细致的为其解答法律问题,而且每次都达2小时之久,这些咨询服务都是免费的。时间对于律师来说是宝贵的,可是马律师觉得为保护社区居民的合法利益提供法律服务再苦再累也是值得的。本次为高女士的法律服务是咨询和代写法律文书,按照规定咨询加代书是要收取300元以上的服务费的,可马律师只是象征性的收取了微额费用。“勿以善小而不为”在马律师身上得到很好的诠释,也体现了我所律师的整体精神风貌。 |